高标准农田验收标准有哪些,由哪个部门负责验收呢?
一、工程建设质量验收,土地平整,粗平:施工范围需与图纸一致,障碍物(草皮、建筑基础等)清理到位,周边沟渠多余土方需清除,高程测点误差≤10cm的测点占比≥90%。精平:地表无明显高洼点,填土区密实且无斜面,高程标准偏差≤5cm,测点误差≤5cm的占比≥90%。土壤改良,依据土地实际条件(如盐碱化、沙化等)实施针对性改良,确保土壤理化性状达标,客土需符合植物生长需求。灌溉与排水,灌溉水利用率需显著提高,排水系统需畅通,避免涝渍;水源工程(机井、泵站)及输水管网需满足设计标准。田间道路,道路布局合理,宽度和硬化标准需满足机械化耕作和运输需求,路网密度与规划一致。
二、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护,防护设施,农田林网、护坡工程需完整,防风固沙、水土保持功能达标,生态景观协调美观。坡面绿化、设施空间绿化需专项验收,确保植被覆盖率和工程稳定性。生态环境,禁止破坏原生生态,注重生物多样性保护,污染地块需治理达标后方可纳入验收范围。
三、工程完成度与程序合规性,项目完成度,需100%完成合同及设计文件约定的建设内容,包括隐蔽工程(如地下管网)和附属设施(如电力配套)。
质量核查,由审批单位(农业农村部门)组织竣工验收,**核查建设质量、资金使用合规性及工程效益。文件资料,需提供完整技术档案,含施工过程影像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、材料检测报告及整改记录。
四、管护与科技服务,后期管护,竣工验收后需签订管护协议,明确管护责任主体、经费来源及考核机制。科技支撑,智慧农田设施(如墒情监测、智能灌溉)需运行正常,技术推广服务覆盖率及农民培训记录需达标。
五、特殊要求,耕地质量:建成后耕地质量等级需提升**少0.5个等级,且纳入**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。整改机制:验收不合格项目需限期返工,返工后仅允许一次复验机会,否则按合同条款追责。
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责任部门
一、竣工验收组织单位,审批单位主导验收,根据“谁审批、谁验收”原则,项目竣工验收由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单位负责组织,一般为省级或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。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审批权限下放**地市级,则由地市级部门直接组织验收并备案。
二、层级职责分工,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验收工作规定,每年对不低于10%的当年竣工验收项目进行抽查。承担省级审批项目的验收工作,如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对蕲春县2021年度项目进行省级抽验。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,负责本区域竣工验收工作,对省级下放审批权限的项目组织验收并备案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,组织项目初步验收,核实建设内容数量、质量并出具初验报告,合格后向审批单位申请竣工验收。
三、特殊情形与协调机制,机构改革前项目:2018年以前立项项目按原办法验收,农业农村部门需与原主管部门协调过渡。整改与复验:验收不合格项目由县级部门组织整改后再次申请,仅允许一次复验机会。
四、监督与备案,农业农村部负责**验收规范制定与监督,省级部门需上报验收结果并接受抽查